土木工程学院关于严格请销假管理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在校生请销假办理手续,加强对学生的请销假管理,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针对我院学生请销假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特作出以下几点说明:
1、 请假时间在1日以内,不离校,晚上在宿舍住宿的,可直接到班级辅导员处开具请假条,经由班级辅导员签字认可即可;
2、 请假时间在1日以上5日以下,离校,晚上不在宿舍住宿的,先由班级辅导员开具请假条并签字认可后到系部耿德平书记处审核签字,然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宋磊老师处盖章并填写请销假记录表,方可离校;
3、 请假时间在5日以上13日以下,离校,晚上不在宿舍住宿的,先由班级辅导员开具请假条并签字认可后到系部耿德平书记处审核签字,然后到学工处申请批准;十四日以上的由班级辅导员、系(院)领导、学工处签署意见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手续完备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宋磊老师处盖章并填写请销假记录表,方可离校;如在考试期间请假,还需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4、 只要请假离校的学生,无论假期长短,返校时都需持假条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宋磊老师处销假,逾期未销假的同学将实行网上通报,并予以一定的处理。
土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
Copyright © www.copyprintcor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苏ICP备11021512号-015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